学籍管理摘要
发布时间:2009-11-21 来源: 浏览次数:0次
一、 转专业(学习形式)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原则上不办理转专业,确需转专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所学专业的学历层次与原专业一致
2、 所学专业入学考试科目与原专业一致
3、 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专业(学习形式)一次
4、 转学习形式限制由业余转为脱产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 向成人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成人教育学院审核批准,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转专业的申请应在学习专业课程之前,每学期开学初提出。
二、 学士学位的授予
凡应届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法令,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经考查确已较好地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初步具有从事教学、科研的本专业实际工作能力者,均可授予学士学位。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 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处分者;
2、 曾留过级者;
3、 有三门以上(含三门)为补考或重修方及格者;
4、 考试及格的课程有一半以上(含一半)在65分以下者;
5、 在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考试中作弊者;
6、 未参加河北省学位英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7、 未参加澳门十大赌博正规官网组织的本科段三至五门专业课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
三、 毕业证明书的办理
学生的毕业证损坏或遗失不予补发,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
2、 刊登声明作废的省级报纸;
3、 个人申请。